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典型案例通报(十五)
一、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在防范专项基金监管风险上责任缺失、“心中无数”,导致养老保险基金被套取的问题。
2020年3月,勐腊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在复核员、审核员被抽调参与专项工作的情况下,仅安排工作人员李季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经办、审核、复核业务,为专项基金监管安全留下较大风险隐患。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李季利用职务之便,以篡改、重复发放、截留等方式侵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35.16万元。勐腊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对养老保险基金业务办理、审核等工作存在的风险及监管漏洞“心中无数”,未及时安排人员对复核、审核岗位进行补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主管单位,在发现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内控机制存在隐患漏洞的情况下,未及时研究解决,导致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内部岗位监督机制失衡失效,造成严重后果。2021年11月,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受到通报问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胡艳民受到诫勉问责;2022年1月,勐腊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江忠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季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二、德宏州盈江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王兴额在资金拨付中工作拖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
2020年12月,盈江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实施2020年度粮食风险基金补贴方案,方案中明确“在2020年度计划拨补粮食风险基金用于消化其他政策性亏损挂账”。但盈江县财政局负责该项工作的副局长王兴额工作拖沓、有令不行,在2020年粮食风险基金结余足够拨付补贴的情况下,收到方案后未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资金拨付,直至2021年11月,盈江县财政局才将粮食风险基金进行拨付,因缓拨资金致使多产生并支付银行利息13.56万余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22年4月,盈江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王兴额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