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省台办以“四明确”落实普法责任制

2018-09-14 17: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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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省台办健全和落实省级部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从四个方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构建了党组统一领导,处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增强了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对台工作的能力,为台办法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明确普法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党内法规等,重点学习宣传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宣传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是明确普法对象。突出“六类重点”,即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以干部职工为重点,认真开展学考活动;以全省对台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涉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以学校党校和社区为重点,认真开展两岸关系和形势宣传教育活动;以扶贫点为重点,认真开展普法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以台胞台属为重点,认真宣传党的对台方针政策。

三是明确工作措施。紧紧围绕全省对台工作重点目标任务,按照省普法办的安排部署,创新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创新方法,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在做好台办机关普法的同时,注重通过“法律六进”活动进行普法,注重通过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注重利用固定法治文化阵地进行普法,注重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进一步提升了台办普法工作成效。

四是明确职责任务。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各处室职能,把普法内容特别是涉台法律法规进行责任划分,制定了各处室普法责任清单。清单对各处室的普法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处室认真开展以宪法为主体、以涉台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求在积极开展与台湾各领域、各界别、各阶层的交流交往、经贸合作、涉台宣传、投诉信访、政党交流工作的同时,宣传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涉台法律法规,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落实推动普法任务落实,为全省“十三五”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对台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云南省台办投诉法规处 曹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