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入藏函

2017-06-06 15:34:00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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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藏函是指非中国公民、非中国护照持有者、非中国公民身份证持有者,进入藏区需要办理进藏签证。

  哪些人需要办理“入藏旅游批准函”?

  1、非中国公民身份证持有者-中国台湾的游客;

  2、非中国护照持有者-外籍护照持有者。

  注:海外华人若无中国护照也需办理“入藏旅游批准函”。

  注:现已取消港澳地区人员进藏旅游必须提供“入藏旅游批准函”的规定。港澳游客持中国特区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1998年以前签发,有效期10年)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均可自行赴藏旅游。

  进藏签证

  1、只有持外国护照及来自台湾的游客需要办理进藏签证,大陆公民及香港、澳门居民不需要办理。

  2、申请进藏签证的手续:你只要将你的护照复印件及职业等交给为您办理旅游的旅行社就可办理进藏签证。

  进藏签证办理好后,旅行社会给您一个进藏确认书,只有凭进藏确认书才能购买机票及汽车票并随团旅游。

  根据国家旅游局规定,外国旅游者、台湾游客和海外华人(香港、澳门居民持中国特区护照或回乡证者除外)在藏期间不允许自行旅游,不论客人人数多少,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组团旅游。

  凡有组织的海外旅游团队须由其委托的旅行社向西藏旅游局及其各地办事处申请入藏批准函。对欲进藏的海外散客,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分别在北京、上海、成都、格尔木设立各地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海外散客。

  批准函注意事项

  将您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国籍、年龄、性别、职业、护照号码)、进藏路线、大致游程时间、旅行意向、联系电话等资料经所在地的旅行社或直接提交给西藏旅游局驻各地的指定办事机构,同时将护照首页和签证的复印件传真或Email给我们,您会在2-4日内得到入藏的有关确认手续。

  在收到客人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件后通常可即刻签出“外国人入藏旅游批准函”。虽然只需要3个工作日审核签发此入藏批准函,但考虑到与客人相关的机票、酒店、向导与车辆等旅游事项的安排预定工作,请尽可能早一些办理申请手续,以便就入藏旅行线路、时间、地点等有关资料得到相应确认。

  另外,外国人去西藏边境地区可凭进藏批准函申请边境地区旅行证,一般由西藏旅行社代办。外宾入藏一般需要办理旅游签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L签证,如果是商务签证也可以入藏的,只是有些麻烦的。不过需要注意的,外国记者签证是不允许进藏的,请外宾朋友注意这一点。

  所需条件

  1. 须通过旅行社办理入藏函的签证种类有:旅游签证(L)、定居签证(D)、访问签证(F)、职业签证(Z)、学习签证(X);

  2. 旅游签证(L)办理入藏函,只需提交游客的护照和签证扫面件即可;

  3. 定居签证(D)须提交游客工作(或定居)证明;访问签证(F)须提交游客中方邀请单位证明;职业签证(Z)须提交聘用公司证明;学习签证(X)须提交游客学校证明;

  4. 一切持公务签证和记者签证前往西藏旅游的游客,不由旅行社负责接待,请向外事部门咨询相关情况;

  5. 入藏批件在进入西藏后,交由随团导游保管,完团后,由旅行社统一交还旅游局存档,任何入藏批件均不被允许带离西藏。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办理“入藏函”各地办事处

  北京办事处: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机械大厦520室

  成都办事处:四川省成都市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901室

  上海办事处:上海市南京(图库)东路233号,老介福商厦六楼

  格尔木办事处:青海(图库)省格尔木市盐桥路79号

  拉萨办事处:拉萨市北京中路33号

  北京海淀区办理地址:花园路3号桑普太阳能研究所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