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中共云南省委台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7-08-21 09:14:31
来源:云南省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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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是省委、省政府主管台湾工作的办事机构,涉台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

2.检查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对台工作指示的情况。

3.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对台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提出对策性建议;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涉台地方性法规和实施办法。

4.指导和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旅游、考察、定居、研讨等项工作。

5.联络台湾上层重点人物;指导、管理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台湾上层人士的联络工作;负责台湾重点人物和重要团组来访的活动安排和协调工作。

6.负责本省的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工作。

7.指导并协助管理本省的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负责协调处理台商投诉工作,为台湾同胞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

8.负责协调处理涉台突发性问题和重大事件。

9.负责办理和协助办理本省因公赴台交流立项、报批和行前教育等工作。

10.负责承办省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决议事项。

11.完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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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我省各级对台部门牢记两岸和平统一使命,积极应对台海局势新变化,聚焦中央对台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锐意进取、主动作为,不断创新对台工作体制、机制、思路和方法,全省对台工作取得重要成果,为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台海和平稳定大局,为服务云南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第5届云台会成功举办

活动于6月9日至15日在昆明、曲靖、玉溪、丽江、德宏等地开展。省委原书记李纪恒、时任省长陈豪、中台办副主任龙明彪,以及国民党副主席郝龙斌等来自两岸四地的代表共计1000余人与会。活动紧紧围绕“台企入滇、西进东盟、开拓南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产业对接”主题,在昆明、曲靖、玉溪、丽江、德宏等地相继举办了开幕式、云台合作项目签约仪式、8场产业对接会等13项主题活动和10项民族文化及青年创业研讨等系列活动。共签署40个云台重点合作项目,协议金额140亿元人民币,达到了凝聚共识、加强合作、深化交流、扩大影响的目的,在岛内外产生重要影响。

2.云南台湾工业园建设进展顺利

为落实省领导关于加强云南台湾工业园建设的指示,省台办成立了云南台湾工业园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主动进取、积极作为、有力有序推进台湾工业园建设。多次专题研究园区规划、实地踏堪选址、修改完善规划内容和规划展示方案,完成了工业园概念性规划设计,并在第5届云台会上进行了规划展示。目前,工业园选址、征地拆迁和场平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正在办理土地要件报批和招商引资工作。多次向国台办汇报工业园推进情况,争取国台办支持、指导和帮助,并积极向全国台企联以及台湾岛内著名社团、企业推介,目前已有3家台资企业到工业园实地踏勘,达成了合作意向。

3.境外对台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为拓展境外对台工作渠道,省台办专门组织专项小作组赴泰国清迈、曼谷等城市交流调研,走访接触当地涉台著名人士,与当地台胞台商、华侨华人、云南籍乡亲、中国驻当地总领馆广泛接触交流,建立工作渠道和资源,推介云南资源、区位、产业发展优势,寻求合作商机;邀请泰国、越南台商组团来滇参与“一带一路暨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参访考察;邀请当地涉台组织和机构组团参与第5届云台会活动。在第4届南博会期间,组织100家东盟台资企业参展东盟台商馆,促进了云南与东盟台商的交流与合作。

4.精心组织重点涉台交流活动

充分发挥云南亲缘、地缘、旅游、历史、民族文化优势,以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与台胞台商台企的交流交往交融。一年来,邀请80余名台湾少数民族代表参加了“中华一家亲·相约美丽德宏——2016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泼水节”活动、组织10名台湾退役将军来滇开展以“追忆滇缅抗战、共促民族振兴”为主题的“家·路·记忆”活动、举办了2016年云南省台胞台属中秋联谊会,进一步增进了云台两地民众之间的了解、互信与共同认知,把做台湾人民工作融入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具体对象上。同时,结合 “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实施,充分利用云南资源优势,精心组织中华两岸劳动关系发展协会一行30人、江苏台协会长联谊会知名企业家一行42人、全国台企联会长王屏生率领的“一带一路”台商考察团一行45人等来滇参访考察,为吸引台企入滇发展,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动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提供了重要机遇,奠定了良好基础。

5.涉台立法工作顺利推进

为进一步推进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制化建设,省台办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经多次向国台办、省人大、省政府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启动了《云南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明确由台办牵头起草,省人大法工委、外侨委,省政府法制办共同推动。条例起草小组赴台湾、上海、江苏和省内各州市进行调研考察,开展了15次集中研讨,起草了5次征求意见稿,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确定为省人大二档、省政府一档预备项目,计划于2017年3月前完成送审报告、起草说明、条文释义等工作。

6.涉台干部培训取得积极成效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涉台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在积极参加国台办组织的涉台业务培训基础上,省台办依托国家行政学院,于4月、9月先后举办两期云南省涉台干部培训班,主要围绕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当前台海形势、台湾政治与社会概况、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等内容,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与领导授课,开展专题辅导与研讨。全省对台干部10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达到了更新涉台知识、提高思想认识、拓宽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方法、理清工作思路、增强工作信心、提升能力素质的预期目的和效果。8月,省台办通过工作会议及传达贯彻中台办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契机,邀请中台办领导作台湾形势报告,并组织全省涉台宣传通讯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涉台干部业务水平。12月,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贯彻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对台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省台办举办了全省涉台干部学习贯彻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培训班,160余名干部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省涉台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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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台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188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0.17万元,占总收入的98%;其他收入40万元,占总收入的2%。与上年对比增加265.42万元,增幅16%,主要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年金收入支出增加; 2016年度项目支出追加预算,项目经费收入支出增加;2016年调整工资收入,增加工资性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合计190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17万元,占总支出的53%;项目支出898.64万元,占总支出的47%。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98.54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增加;2016年调整工资收入,增加支出;2016年度项目支出追加预算,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0.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2万元,增幅14%,主要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增加;2016年调整工资收入,增加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8.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237.35万元,增幅44%,主要是2016年度项目支出追加预算,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第5届云台会系列活动支出,2016年项目已经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7.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423.69万元,增幅29%,主要是2016年度项目支出追加预算,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2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主要用于云南省涉台事务项目经费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离退休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6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73.70万元,完成预算的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7.47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04万元,完成预算的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19万元,完成预算的6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9.48万元,下降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48万元,下降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7.38万元,下降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62万元,下降2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6年我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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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7.47万元,占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4万元,占15%;公务接待费支出35.19万元,占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7.47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3人,7人参加其他单位组团,累计1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3人应邀赴泰国开展对台工作,气人应邀赴台。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0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日常接待台湾客人、公务出行、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19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35.19万元,共安排公务接待412批次,接待人次3896人。主要用于2016台湾、香港、泰国、越南、缅甸等国家和地区来访的团组及零星来访台湾客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28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人员编制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资料印刷费、日常水电费、电话网络等邮电费、办公楼办公设备维护费用、会议、培训、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资产总额4147.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4.21万元,固定资产34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6.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7.86万元。处置车辆(公车改革)7辆,账面原值117.1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经费14万元,实际支出13.83万元,用于购买办公用电脑、投影仪、复印机、办公桌椅等,通过政府集中协议定点采购,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 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没有财政专户管理自己收入,也没有使用财政专户资金安排支出,故《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无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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